铸造煤粉行业标准-湿型铸造用煤粉JB/T9222-2008
铸造煤粉行业标准-湿型铸造用煤粉JB/T9222-200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湿型铸造用煤粉的术语和定义、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铸铁件湿型铸造用煤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212-2001,eqv ISO 11722:1999)
GB/T 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T 214-2007,ISO 334:1992,ISO 351:1996,NEQ)
GB/T 2684铸造用原砂及混合料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湿型铸造用煤粉 seacoal for green sand mold
在铸铁用湿型砂中加入的以煤为原料经粉碎制成的附加物,其作用是防止铸铁件产生粘砂和夹砂结疤,提高型砂溃散性。
3.2
光亮炭 lustrous carbon
富碳材料在高温热分解时形成的沉积炭膜,该炭膜平滑光亮,称为光亮炭。
3.3
焦渣特性 cinders characteristics
焦渣特性是反映煤在干馏过程中软化、析气、熔融形成焦质体,并固化粘结成焦的特性。
4牌号
湿型铸造用煤粉根据光亮炭等性能指标分为:SMF-I、SMF-II、SMF-III三个牌号。
表示方法如下:
SMF - X
SMF:煤粉等级(技术指标参见表1)
X:湿型铸造用煤粉汉语拼音字头
5技术要求
5.1各级煤粉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挥发物含量、灰分含量、水分含量及焦渣特性测定按GB/T 212规定执行。
6.2硫含量测定按GB/T 214的规定执行。
6.3粒度测定按GB/T 2684的规定执行。
6.4光亮炭的测定方法按附录A执行。
7检验规则
7.1湿型铸造用煤粉每批产品为30t,但最少不低于1t。
7.2湿型铸造用煤粉的取样应从同一批量百分之一个袋中选取,但不得少于三袋,从每袋取样不少于50g。
7.3供方每供应一批湿型铸造用煤粉时,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对煤粉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质量证明书中,需方根据质量证明书进行验收。
7.4需方对煤粉的质量按协议规定进行收货检验。如有1项或2项指标不符,可与供方共同复验,复验结果若与本标准的内容仍不符,可在供需双方选定的第三方进行仲裁。
8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8.1煤粉的包装应为2层或3层,内层用塑料袋,也可采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包装。
8.2每袋煤粉的重量为25kg,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3包装袋上应有明显的标记,其内容包括名称、牌号、重量、批号、供方全称等。
8.4运输过程应防止雨淋和燃烧。
8.5煤粉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分行叠放,保持通风,以防自燃。